在一些市场分析人士看来,众多大公司踊跃参与灾后重建,或将致股市中的房地产板块“异军突起”。分析者举例称,“近期内主战场位于成渝两地的房地产上市公司——渝开发连续数个交易日以涨停报收,可见市场对此有强烈的预期。”
但另一种分析则认为,考虑到灾后重建的社会公益性质,短期内地产项目可能不会以盈利目的为主。在这个危急关头,地产公司应该表现出它们的社会责任。
根据以往经验,在2007年一些受雪灾、小型洪灾影响的地区,如安徽宿州和凤阳、陕西潼关等地,灾后重建项目如受政府部门委托进行,一般要公开招标。
但当此国难天灾面前,是否应给参与灾后重建的房地产企业以利润?给多少合适?这无疑是一个敏感、且极易引发争议的问题。
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投资与市场研究室主任曹建海认为,“灾后住房重建绝不能引入开发商”,因为“开发商的逐利性只会抬高建房成本”。
在曹建海看来,合理的灾后重建模式,应该是由政府为灾民的住房建设无偿划拨土地,做统一的土地安排,并规定容积率,然后政府通过征集、价低者得的招标方式选择建筑材料供应商以及房屋建筑商。“当然,这些施工企业是允许有适度利润的。”
但也有专家坚持认为,在市场经济的前提下,“灾后重建工程也完全可以在经济利益和社会公益中间取得平衡点”。既照顾参与企业的主动性,又保证重建的速度和效率。(王玉光) |